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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报告】2021年11月份邢台市房地产市场报告

转载 发布:2021/12/19 9:03:38 来源: 邢台地产市场研究 9874 阅读

01

宏观市场篇

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01

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着力发展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政府要培育为老服务的专业机构并指导其规范发展,引导其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提供持续稳定的服务。

02
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

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研究制定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用管理政策,严防借养老机构之名圈钱、欺诈等行为。

03
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

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提高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提高服务质量。

04
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

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按照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养老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护。

05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卫生健康部门与民政部门要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

06
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等办法,推动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

07
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

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在学校、医院等单位和社区家政服务、公共场所服务管理等行业,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

08
积极培育银发经济

鼓励各地利用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老龄产业。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老龄产业发展。企业和科研机构要加大老年产品的研发制造力度,满足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

09
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适应今后一段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积极支持老龄工作。

010
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

完善阶梯电价、水价、气价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对赡养负担重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按规定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

河北省住建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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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 日,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 2025 年,我省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设计标准化和部品部件生产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30%以上,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建设 1340 万平方米以上。到 2035 年,系统化集成设计和精益化生产施工广泛应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信息技术与建筑业深度融合,建筑业进入绿色发展新阶段,新型建筑工业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解读:

被动房、装配式等作为国家主推的绿色建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将得到大力发展,河北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部为绿色建筑;

邢台市《关于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通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购房人必须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定金、预付款、保证金、一次性全部付清的房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全部纳入监管账户,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有效防止因项目烂尾而产生的贷款呆账风险。经中心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要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01

完善项目档案内容


对目前有放贷需求的合作项目,要求开发企业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预售款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作为项目档案要件之一要补充纳入保管。

02

规范贷款资金发放


各管理部要与当地住建等有关部门联系,结合本地管理要求,确保将放贷资金全部划转到监管协议指定的监管账户。

03

建立重点项目监控台账


全面梳理未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的项目,各管理部要重点加强贷后的跟踪管理,建立重点监控台账,密切关注施工进度,防止项目风险。

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是化解贷后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各级审计部门关注的重要环节。

解读:

随着《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的落实执行,邢台市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政府令[2014]第5号文件-邢台市商品房预售监管办法宣布失效。按新的预售监管管理办法执行,包括定金、预付款、保证金、一次性全部付清的房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全部纳入监管账户;

邢台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经中心研究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在城市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已有1套住房或有贷款记录(含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继续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解读:

公积金认房认贷。2022年1月1日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无房无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三套房及以上不得办理;

邢台市《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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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土地市场



土地出让及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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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土地成交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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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土地挂牌、成交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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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住宅市场篇



商品房供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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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主城区商品房供应面积环比增长80.4%,同比增长37.07%;

主城区商品房量价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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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主城区商品房销量环比下降29.5%,同比下降37.49%;成交均价环比下降1.71%,同比下降3.48%;

各区域商品房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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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区域商品房销量环比下降16.57%;

信都区主城区商品房销量环比下降26.71%;

七里河区域商品房销量环比下降30.9%;

西部区域商品房销量环比下降38.1%;

襄都区主城区商品房销量环比下降37.98%;

开发区商品房销量环比下降28.65%; 

邢东新区商品房销量环比下降5.08%;     

各区域商品房成交均价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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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区域商品房成交均价环比下降0.25%;

信都区主城区商品房成交均价环比下降0.91%;

七里河区域商品房成交均价环比下降10.09%;

西部区域商品房成交均价环比上月无变化;

襄都区主城区商品房成交均价环比下降3.58%;

开发区商品房成交均价环比下降0.01%;

邢东新区商品房成交均价环比下降3.45%;

热销楼盘TO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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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动态篇



邢台市刚需客群占据主流,改善客群明显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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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商品住宅面积分类看,90-144平方米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占全部商品住宅销售面积比重最高,达85.5%,同比增长45.5%;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占全部商品住宅销售面积比重为12.6%,同比增长103.9%;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占全部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比重为1.9%,同比增长32.7%;

邢州府营销中心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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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邢州府营销中心开放。邢州府项目位于邢州大道与太行路交叉口北行500米路西,占地437亩,分为南府、中府、北府三个区块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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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小结



价格市场



从全月数据来看,十一月已进入蛰伏期,整体市场90%项目成交未达预期,成交个位数项目占比50%。从监测在售的122个项目中显示11月份商品房市场销量环比下降29.5%,同比下降37.49%。成交均价环比下降1.71%,同比下降3.48%,本月整体市场呈现出量升价跌的状态。年关将至,各大房企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释放的优惠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对于置业者来说,年末不失为一个购房好时机。随着12月的到来,楼市的收官之战已然打响!即将到来的返乡置业热潮又能否给整体市场带来新的惊喜,未来可期......;

土地市场



11月份住宅用地供应43宗,面积1875.19亩,其中主城区住宅用地供应14宗,面积609.04亩;住宅用地成交9宗,面积425.53亩,成交金额2.43亿元,成交单价151.75万元/亩,成交楼面价885.84元/㎡。其中主城区住宅用地成交3,面积253.28亩,成交金额0.059亿元,成交单价28.36万元/亩,成交楼面价283.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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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数据为调研获取,仅供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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