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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27个楼盘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障您的购房安全,请您在购房时注意:
一、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的,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售楼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购房人收取预付款、定金、排号费等任何名义的购房费用,均属违规预售商品房行为。您在选房购房时,应注意查看开发企业所建楼盘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购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许可范围内,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购房人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房,所签购房合同(含内部认购、订购等各种形式的购房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二、注意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签约备案。
在购房时请注意将购房款缴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在县住房建局办理资金备案。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签约备案制度,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县住建局审核备案后,方能拿到正式的备案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旧版及其它格式合同一律不予认可,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请广大购房户注意加强购房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若承购人执意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或执意不将购房款缴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承购人应对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需提供购房政策咨询服务或举报,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0319-7212266,电子邮箱:gzfdcscgl@163.com。
附:广宗县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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