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开发区挂牌出让2宗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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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0/11/16 9:43:33
来源:住在邢台|第1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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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邢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区土地储备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宗地坐落:信德路以东、富强路以南、振兴东路以西、龙泉大街以北宗地坐落:振兴东路以东、富强路以南、滨河路以西、龙泉大街以北以上规划摘要不能详尽之处,以各地块规划条件和补充意见为准。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通过信用中国(河北)(http://www.credithebei.gov.cn/)查询被列入黑名单的,通过河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平台(http://110.249.223.66:8099/xypjww)查询被列入黑标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列入工商、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16日前(节假日除外),到邢台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110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7时0分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0年12月1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两宗地块挂牌时间均为:2020年12月7日9时0分至2020年12月18日10时0分。(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三)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四)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电话:0319-3636261。(五)本次出让地块应符合《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9〕-6)、《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24号)、《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补充明确装配式建筑配建比例的回函》(邢自然经开分函字[2020]118号)文件要求。(六)配套幼儿园应按照《河北省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移交,并与首期建设的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八)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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